对“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示范项目的几点看法

  • 时间:2018-09-29

 

——在2018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示范项目研讨会上的发言

2018年9月19日

 

非常荣幸能够参加夏季达沃斯论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项目研讨会。我来自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的一家高端智库。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五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大幅提升了我国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我国开放空间从沿海、沿江向内陆、沿边延伸,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新格局。同时,也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截至今年7月,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共建合作文件,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货物贸易额累计超过5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为当地创造20多万个就业岗位。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一带一路”一脉相承,相辅相成,就是要通过改革开放实现中国经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沿线国家共同走上互利共赢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倡议发起的两个“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示范项目非常有意义

我认为,中国国家电网提出“菲律宾人人享有可再生能源”和“巴基斯坦智能电表”两个“一带一路”能源示范项目,很好地体现了改革开放和一带一路的初衷,非常有意义。

第一,是继续深化“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重要抓手。“当前能源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新丝绸’,能源合作也已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主题和新亮点。截至目前,我国对沿线国家的电力投资超过1700亿美元,油气等领域投资超过900亿美元,直接投资涉及19个沿线国家40余个重大能源项目,中俄亚马尔天然气合作项目、中英欣克利角核电项目、中巴经济走廊火电项目等都是其中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典型案例。中国有句俗话:“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相信菲律宾和巴基斯坦的这两个项目能够对继续共建“一带一路”发挥良好的带动作用。

第二,促进菲巴两国解决能源贫困,促进能源转型和提高能效。2011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先生发起“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倡议(Sustainable Energy For All)。倡议提出三大战略目标,即到2030年确保全球普及现代能源服务;能源利用效率翻番;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翻番。“菲律宾人人享有可再生能源”和“巴基斯坦智能电表”示范项目高度吻合联合国的倡议精神,对解决能源贫困、促进能源转型、提高能源效率有直接的作用,也顺应了全球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大势。作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生产和装机国、最大的风电装机国、最大的核电在建国、最大的能效改善国与最大的电动汽车保有国,中国正在成为清洁能源的引领者,有能力推动这两个项目的实施。

第三,互利共赢,促进两国能源和经济发展。一方面,菲律宾可再生能源丰富,但目前仍有超过10%的家庭无法享受电力供应,巴基斯坦则配电系统正面临线路老化、高线损和窃电等问题,电费收取是一大挑战。另一方面,中国的发电和输变电的装备制造、工程建设、技术工艺、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都是国际一流,特别是在电网建设更具优势。中国也是全球第二大智能电表市场,安装总数达到4.5亿,已覆盖中国99%的用户。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已经成为世界智能电网领导者。示范项目有助于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构建命运共同体。

二、示范项目建设应多方参与、互利共赢

    这两个项目的建设应秉承互利共赢的理念。从中国国家电网在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上来说,完全有能力自己去建设,但是基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初衷,建设项最终是要带动周边国家经济的发展,构建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因此,在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建议更多的国家、企业、金融机构参与进来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具体的融资模式,除了BOT、PPP等方式外,还应该借助资本市场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参与共建。

三、“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应实现“四个转变”

当今复杂多变的全球政治经济背景下,深化“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应利用好“一带一路”、达沃斯等平台,着力推动多边合作。关键是实现“四个转变”,即由过去的单向双边能源合作转变为多边多层次的能源合作,从单个国家的项目合作变为与沿线每个国家全方位的合作,从区域能源合作机制转变为区域能源机制,从偏重化石能源转变为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经济产业链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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