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节能减排步伐,应对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损害——国经中心举办第158期“经济每月谈”
- 时间:2022-12-05
-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2022年11月30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简称“国经中心”)通过视频方式举办第158期“经济每月谈”,会议主题为“加快节能减排步伐,应对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损害”。会议由国经中心常务副理事长、执行局主任张晓强主持,国经中心副理事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王一鸣,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徐华清(线上参会),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大气与海洋科学系教授、中国气象学会副理事长胡永云(线上参会)分别发表演讲。
张晓强指出,欧洲议会提出实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一种不公平的单边贸易保护行为,不仅违反WTO规则,也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巴黎协定》有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基本要求,并将加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差距。可通过对等征收进口产品的碳边境调节税、建立标准化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大绿色低碳转型力度以及建立全球化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等方式积极应对此类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带来的挑战。
王一鸣表示,过去10年,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成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把握好减碳和经济增长的平衡,既要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速以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目标,又要实现碳达峰后稳中有降的目标,在这两个约束条件下寻求最优路径,包括推动技术进步,发展零碳能源。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处理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能源发展、能源安全的关系,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为主要能源,形成源网荷储多能互补的零碳能源格局,构建新型零碳能源供应系统和终端能源消费系统,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徐华清指出,继续升温将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全球已有许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但能否有效落实取决于各国的治理能力和行动力度。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可通过“引领、倒逼、带动、突破”四个关键词正确认识和把握“双碳”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当前,最重要的是严控煤电项目和煤炭消费增长,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以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最大限度降低经济社会代价。
胡永云表示,受人类活动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影响,全球平均气温在近一百年内快速升高约1摄氏度,导致极端灾害频发,1950年至今全球的极端高温天气、强降水和干旱事件分别增加约41%、19%和12%。极端天气事件致灾性极强,严重威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全球沿海地区都将受到海平面升高的影响,并在不同程度上遭受各类极端天气,我国是受极端气象灾害事件影响最大的国家,气象灾害占全部自然灾害的90%以上,每年造成约3000亿元的经济损失的影响。
演讲结束后,与会专家与媒体进行了互动交流。国经中心部分研究人员及会员单位、研究机构、企业和新闻媒体通过网络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