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 时间:2023-05-18

在第七次全球跨境电商大会物流峰会上的发言,根据记录整理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张大卫

2023年59日 郑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尊敬的来自世界和国内各地的跨境电商界的朋友们:

九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视察了河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保税物流园区。当时这家企业刚刚在试验跨境电商的基本运行流程。全国有郑州、杭州、重庆、宁波、上海五个城市参加了这场试验。那时候试验刚刚开始,流程还没有打通,一些技术基础还不牢固,对于很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大家还没找到解决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总书记高瞻远瞩,判断出跨境电商这种贸易新业态存在巨大的发展潜质,它的快速发展可能会对我们国家、对全球贸易带来积极影响。总书记在河南保税集团现场,发出了向着“买全球卖全球”目标迈进的号召。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现在已经成为全国跨境电商界,成为河南省,成为郑州市,特别是成为郑州经开区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现在每年都要在这里召开一次会议,一方面纪念总书记对跨境电商事业的关怀和他那次视察重要指示的发布,一方面也在我们业界进行交流,对跨境电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也同时和世界多边机制、政府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促进能更快地建立起促进跨境电商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制度,创造更好的跨境电商发展的营商环境。我觉得这样的会非常有意义。

今天,作为当年跨境电商特别是河南跨境电商发展的策划者之一,或者叫参与者和见证者,我想谈一些体会。

(一)关于跨境电商和数字贸易。

数字贸易发展和跨境电商发展有三个逻辑,我们如果把这个逻辑判断清楚了,就能坚定信心,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

第一个逻辑,它是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变革的必然结果。产业变革的核心是产业组织变革。这一轮产业组织变革是怎么产生的?它是由互联网平台推动形成了新产业组织而实现的。我们现在把平台推动形成的产业组织叫做平台经济。过去我们讲产业组织,它是讲产业间、企业间在发展和互动过程中结成的市场关系。这种关系过去是靠很多有形的链条,我们叫做产业链、价值链或者供应链把它连结成的。现在这种新的产业组织,被一种强大的力量代替了,这个力量就是平台经济。就是在互联网平台上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和市场之间,企业、市场和消费者之间,结成了一种新的紧密的市场关系。这个强大的平台功能,从撮合功能开始到资源配置、市场销售、物流组织、金融匹配、商务中介,一直到价值实现等等,比传统的产业组织更强大,更快捷,更便利。这种情况,必然会深刻影响生产、流通、消费、再生产的各个环节。这是我们数字贸易发展的第一个基本逻辑,为什么我们要经济数字化?要搞平台经济?因为数字化平台构建的新产业组织,在组织市场方面可以发挥更强大的作用。

第二个逻辑,对于生产制造和服务业来讲,任何新技术的发展,包括它的演进、迭代、集成、组合等,都是为了应用,并通过应用促进价值目标实现。新技术与生产活动的紧密结合和对传统经济形态的改造,是对技术的适用性进行检验的过程,也是新技术价值实现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有力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无论是冶铁、蒸汽还是电气等通用技术,其价值都是广泛用于经济和社会活动中才体现出来的。我们把数字技术深刻影响和改变的生产经营活动叫做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和其他经济形态一样,只有通过贸易才能实现价值。所以有数字经济必然产生数字贸易。

第三个逻辑,我们仍然在深入推进全球化、自由贸易和贸易便利化,这是顺应了市场和消费者的选择。自由贸易、贸易便利化是一种市场的力量。从总的趋势上看,它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住的。消费者和市场既然选择了便捷的、强大的数字化贸易,这个进程也是不可逆的。数字贸易发展是有内在逻辑的,我们从大的逻辑上可以判断出来,数字贸易是有前途的。

我们现在正在用数字经济改造传统产业,塑造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同时数字经济也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数字贸易也一样,它会越来越多地影响到我们的社会生活。据中国信通院的数据,现在全球在网上通过跨境电商购物的消费者已有3.6亿人。2019年,跨境电商B2C模式的规模,已经达到了4000亿美元。2021年,全球数字服务贸易的规模已经达到3.17万亿美元。跨境电商在全球贸易总量中,已经占了相当大的份额,而且其增长速度和所占份额的比重还在不断上升。对此,我们要建立信心。

(二)重视跨境电商发展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没有全球统一的数字贸易规则。据中国信通院提供的资料,2012202210年里,国际间有90%的服务贸易多双边协定,包含有电子商务的内容。从20122021年为止,已经签约的国际多双边自贸协定中,有119个涉及数字贸易规则,涉及国家100多个。但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全球统一的数字贸易规则,而且现在大家仍然有不同的看法,还在反复地讨论。不同的多双边协定中,有不同的内容,不同的角度。这实际上也正给了我们一个进行制度创新的机会。中国跨境电商发展到今天,无论从规模也好、技术含量也好、商业模式也好、消费者群体接受度也好,在全球都处于领先地位。这就为产业发展,为制度创新,为把我们制度创新的成果向国际社会推广,在多双边谈判中提出中国的规则设计方案、制度方案,提供了非常好的机会。

二是政策供给和规则供给严重不足。我用“严重”可能大了点,因为中国政府正是在监管创新上不断努力,同时鼓励市场主体不断创新,才推动中国跨境电商和数字贸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中国政府实施了包容审慎监管,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齐心协力推动跨境电商新业态持续向前发展,中间虽有分歧,但是总体来讲是保持协同和不断创新的。我们的海关监管已经有96101210103997109810等一系列模式,这些模式都是创新。它为市场主体开个路条,允许你生存,允许你发展,允许你创新。我们在数字化通关、三单比对、物流供应链打造等一系列的体系完善上,配套设施建设上,都在做不懈的努力。我们现在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什么?我相信今天参加会议的来自全国的跨境电商企业可能都有很多话要说。最近我们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总体的感受是,我们现在仍然需要加强政策供给,加强制度创新,特别是政府监管这方面的创新。

我们在中大门开会,我去年来时就说,看到“豌豆公主”还在正常经营,心里就比较踏实了。如果这个展厅里“豌豆公主”不在,我就会认为跨境电商业态遇到什么问题了,因为这是我们在日本招来的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希望它在这儿得到很好的发展。另外这个大厅里还有O2O(线上购物,线下自提)。O2O是财政部支持的一个试验模式,全国只有郑州在试。这里还有国务院批准的药品进口试点,在试的过程中也遇到很多问题,一些药品通过跨境电商进口,可以把药价降下来,这个逻辑也是讲得通的。从党中央国务院的角度来讲,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创新,有利于民生的试点,都是要在取得经验和效果后,逐步向全国推的。但很多事做起来却举步维艰。比如说我们通过疫情防控已经体会到了,每个人的防控信息,都是可追踪的。那么我们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如果把它放到大都市商圈里,放到郑州CBD,放到二七广场、德化街,放到北京王府井、上海徐家汇及广州、成都这些国际性消费中心城市商圈的实体店里销售,效果就会很不一样。分析人的消费行为,处于贫困的时候,价格往往是决定性因素。但是当你具有了中等收入水平,质量可能会成为决定性因素,对年轻一代、新消费群体而言,便利性和体验感是决定性因素。要认清跨境电商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首先不一定是它的价格,而是它的便利性。如果我们思想上再突破一点,选择成熟的电子围栏技术加信用管理的办法,把O2O这个模式放在都市商圈而不是偏远的综保区围网边上,就一定能扩大消费,也能促进实体店的繁荣。我们现在跨境电商进口比重还比较低,这对跨境电商进口也会有很好的拉动。对于我们的贸易和外汇平衡也好,对于扩大开放、实施长久的对外开放战略也好,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还有进口清单问题。我们确实在不断放宽进口清单,这是一种正面清单管理的办法。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实行一种和其他进口模式同等公平的待遇给跨境电商呢?比如行李携带,比如通过海淘的包裹邮递等等。跨境电商既然是一种很好的业态,它能促进消费回流,它能规范收税,能带动分装、加工、仓储、物流及各种商业中介服务发展,从而把很多就业机会创造出来,而且拉长了产业链,我们为什么不能重视并持续培育这一业态的发展,让它和其他的进口模式享受同等公平的待遇呢?我们能不能由正面清单管理逐步向负面清单管理过渡呢?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进行研究的。当然出口这方面我们现在政策上短板也很多,现在党中央倡导要搞调查研究,当然希望我们各个有关部门的同志,特别我们决策部门能够通过调研进一步解放思想,使跨境电商这种总书记亲自发出号召倡导的新贸易形态得到更多的理解支持和更多的政策供给。

三是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遇到很多短板。比如国际物流。我们在国际物流上发言权并不高。我们中心去年承担过一个“航运强国”的课题研究,在研究中我弄明白了我们为什么对大宗商品和其他国际物流缺乏定价权。因为往往我们只是一个承运人,我们有很强大的承运能力,但做货代能力还不强,更何况很多时候,我们不是一个综合供应链管理商。就是说,在国际物流的一些领域,比如国际航空物流,我们不仅仅是没有渠道和工具,而是在整个供应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都还比较弱,这是与我们作为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国际贸易国的地位是不相称的。所以我们现在跨境电商遇到了国际物流的很多困扰。

还比如海外仓的问题。去年我们做过一个海外仓布局的研究。整体来看我国海外仓布局还是少,一共有2600多个,而且这些仓功能很差,只是一些外贸商品的堆场而已。它不具备一些基本的功能,如分拨、查验、退换货、展示、零售特别是数据生成及金融、信息服务等。没有信息化功能,包括数据统计,贸易真实性没法验证,更不要说做到国内进口仓的金融、信息、物流的“三单比对”了。另外,它还牵扯到国内退税、国外支付结算和外汇回流问题等。因而,它还不是一个真正具有枢纽功能的,或者具有强大服务功能的海外仓,它只是在若干中心城市周边租用了一些仓库,然后由这个仓库再转为终端配送,而终端配送体系也是国外的。我们的物流企业还进不了人家的国内配送市场。这样以来,所谓“门到门”、“端到端”的服务就无法实现了,跨境电商便利性优势也无从展现。所以海外仓建设还有很多值得我们研究的地方。我们现在要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建设“一带一路”,还要大力推进中欧班列、推进空中、陆上、网上、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我们应该在国外以这几条路的建设为依托,形成自己的公共仓、枢纽仓、配送仓体系,构建起这些功能配套的供应链枢纽和供应链节点,使我们全球的供应链系统能够更安全更可靠更顺畅,助力我国的数字贸易发展,为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做出贡献。

再比如支付结算问题。现在支付结算我们只能依赖国外具有垄断性的平台,企业要为之付出比较高的成本。中国企业包括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之后,无论在支付结算还是在金融支持上,包括海外仓建设融资、跨境电商征信等等,我们国外的金融服务体系是无法支撑的。这是我们非常突出的一块短板。

还有贸易平台问题。现在阿里国际站稍微好一些。但还没有看到更多更好的强大的贸易支付平台、撮合平台能够在组织跨境电商出海、进口和开拓国内外联通的市场方面发挥更好作用。这方面我们和人家还有很大的距离,所以他们随时可以以各种不合规的理由采取措施对我们进行限制。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一个很好的设想,就是打造一个能够打通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线上和线下、消费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的这样一个“全球汇”平台。我觉得这个设想非常了不起,我和京东、阿里这些企业都谈过,和郑州市政府领导同志和河南的平台企业也交换过意见,大家都非常受鼓舞,觉得可以共同去推动这个强大的贸易支付平台的建设,使它更好发挥产业组织作用,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另外刚才讲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时,提到在进口上还有一些不公平的待遇,如不能实行正面清单管理,O2O模式不能复制,还有进口产品额度限制等等。这些东西都值得讨论,如果在监管上再有一些创新,就会带动我们进出口量的大增长。在出口方面问题也很突出。特别是众多企业采用“9810”模式后,只能按照一般贸易模式出口,进入国外关境再转换到海外仓变回“9810”。但是向国外消费者送达的单据怎么确认,怎么样才算完成了卖家出口的流程?这个贸易的真实性怎么去验证?大家感到束手无策。这样以来,支撑“9810”的信息、数据服务配套不能跟上,税收、结汇等一系列问题并没解决,那么这个“9810”也就只有统计学方面的意义了。所以,要充分认识到新贸易方式的建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对跨境电商发展遇到的瓶颈,要务求实际拿出解决办法来。

(三)关于扩大制度型开放。

中国政府支持贸易方式创新所做的工作和努力,让我们感到非常欣慰。总书记一直在强调,数字贸易和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性。二十大报告关于对外开放有几句话我们要认真体会。一是要积极推进建立外向型经济新体制。为什么要建立这种外向型经济的新体制?实际上是我们现在的体制,有很多结构性矛盾,不足以支撑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数字贸易发展到今天,特别需要依赖外向型经济新体制的支撑。二是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开放。更高水平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我们现在的政策体系和市场需求匹配不匹配?我们的生产关系适应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适应不适应我们活跃的生产要素的不断变化?三是要扩大制度型开放。就是开放不应是一种简单地追求规模扩张的开放,而是一种制度型的开放。这种制度型的开放需要我们在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上都要和国际社会进行对接,推动全球化和自由贸易发展,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并推动治理创新,为全人类谋福祉。

明天的会议我想重点讲怎么看待制度型开放的问题。包括哪些方面规则还需进一步构建。中国政府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创新能力是不可比拟的,即使是从旁观者的视角来看,也能看到它线性发展的脉络和趋势。我们业界的同仁,可能还有一些困惑和压力,但是要自信。因为我们国家的基本政策,基本方略确定了,我们的开放之门会开得越来越大,越来越走向制度型开放。

有些同志曾问,数字贸易和跨境电商是什么关系?跨境电商这个概念在国外被广泛应用,但跨境电商和数字贸易是不是能等同起来,是不是一回事,这个问题在理论上我们并没有说清楚,实践上也没有厘明白。政府过去也长期困惑于这件事情。对于数字贸易的概念,世界上有两个体系,一个是宽口径,一个是窄口径。过去我们坚持窄口径,跨境电商不属于数字贸易。如果是宽口径的,跨境电商是不是数字贸易的一部分,或者是数字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要认真分析。

商务部《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1)》是这样界定数字贸易的:数字贸易是指数字交付贸易。就是你交易的产品无论是产品也好,服务也好,是数字化的,这种贸易叫做数字贸易。它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四: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贸易、数字产品贸易和数据贸易。

但是非常遗憾,这四个里面不包括跨境电商。跨境电商的本质是数字化了的货物贸易,即进行货物贸易时,信息撮合、金融服务、政府监管、通关服务、市场商务、中介服务等等都是数字化的。后边这些数字化服务都可归类于服务贸易,但按2021年版的数字贸易报告的界定,它和货物贸易一结合就不再是数字贸易了。

2022年的中国政府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对此进行了调整,变成宽口径的概念。它所界定的数字贸易,包括了数字交付贸易和数字订购贸易。数字交付贸易还是原来的内容,数字订购贸易最典型的就是跨境电商。它是由互联网平台撮合的交易行为,又由网络平台与众多生产企业和服务形成了紧密的市场关系,实际上它所交易的货物也有很高的数字技术含量,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产物。这个口径是和OECD(经济合作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三个国际组织的规定是一致的,我们采取了世界国际组织通行的标准。

现在可以这么说,我们的数字贸易包括了贸易的数字化和数字的贸易化两部分内容,这样把交付贸易、订购贸易等等都并入到了数字贸易的内涵之中。跨境电商成为数字贸易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就为我们跨境电商正了名。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变化。

国家各部门在理论创新上、在发展模式创新上、在政府监管创新上还在持续地往前走,虽然修订一个规则很复杂、跟国际规则对接也很复杂,创立一个新的有利于发展的规则更复杂,但是中国政府确实在积极努力。所以大家要坚定信心。

关于跨境电商现在面临的突出短板,怎么做?明天我还要讲。我想提醒两个方面。

第一加强政策的供给和监管的创新。

第二要构建安全可靠顺畅的全球供应链。

要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的作用,跨境电商是构建我们国家安全可靠顺畅的全球供应链的一个重要的支点,也是一个创新的模式。它可能会打破鸿沟。我们现在面对种种困难和挑战,包括一些国家提出的“脱钩”问题、无端设置的贸易壁垒问题、因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不同搭建的“友岸外包”供应链问题等等,跨境电商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

跨境电商的力量来自哪儿?

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来自于生机勃勃不断发展的数字技术。先进技术的发展,是任何力量都阻碍不了的,人类文明的进程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任何力量能做到不让一个国家进入铁器时代,不让它进入蒸汽时代,不让它进入电气时代和互联网时代,不可能。数字化技术发展应用的全球化谁挡得住?我们要相信这个强大的力量。

第二个强大的力量是消费者的选择。消费者的选择仍然是不可抗拒的、推动文明进步的力量。我相信,有技术的强大力量,有消费者选择的力量,再加上中国政府不断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为之助力,中国的数字贸易和跨境电商一定会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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