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的经验值得借鉴

  • 时间:2012-05-15

此文发表于《中国金融》2012(5)。

【摘要】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对解决台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作用显著,其独特的制度设计使得金融机构、信保基金和中小企业三方形成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格局,经验值得大陆借鉴。大陆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符合条件的省市进行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试点,建立稳定的资金补给机制,构建风险共担的银保合作关系,坚持公开透明、市场化运作,不断致力于制度创新,助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信保基金对解决台湾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作用显著

中小企业为台湾经济起飞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发展初期也曾经历融资难困扰。1974年1月,为改善融资环境,解决全球石油危机、通货膨胀给台湾中小企业带来的生存困难,台湾“财政部”推动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其宗旨是:对具有发展潜力但欠缺抵押担保品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协助其获得金融机构资金;分担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的信心。

台湾中小企业信保基金运营效果显著。首先,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截至2011年6月,信保基金共对约30.8万家中小企业提供了434万件信用担保,协助保证户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83543亿元(以下均为新台币)。台湾地区平均每5家中小企业中就有1家曾通过该基金获得银行贷款,上市公司中高达47%的企业在成长初期受益于信保基金支持。其次,提升了中小企业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台湾每年“磐石奖”、“小巨人奖”的获奖企业大部分与信保基金的扶持有关,包括培养了宏基、鸿海等国际型企业,部分受保企业因此具备了在资本市场融资条件,跻身于上市、上柜企业行列。再次,实现了信保基金自身可持续发展。近年信保基金新发生的逾期贷款比率逐年下降,由2006年的5.71%降低至2010年的0.96%,基金运营很安全。

二、台湾信保基金运作模式及成功经验

(一)行政的运营管理主导地位。首先,台湾行政当局是主要发起人和出资人。基金以行政捐赠为主、金融机构捐赠以及信保基金自筹资金为辅,发起时行政捐助比重为60%,至2010年末累计捐助比重已达80.2%。其次,行政部门是主要运营管理者。基金长期由“财政部”负责管理和运作,2003年5月改为“经济部”管理,以确保信用保证制度、产业辅导机制与行政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相适应。再次,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资金补充机制。根据经济景气程度和企业发展需要,当局会增大注资力度,并采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基金的捐助。2008年为帮助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行政捐赠65亿元,达到基金设立以来行政出资最大值。

(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基金系财团法人,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由董事与监察人组成;董事由出资单位根据出资比例派出,监察人由主管行政部门委派具有财经专业知识和素质且有相关经验的3名人员担任;董事会下设总经理,负责日常业务经营。这一治理结构形成了决策与管理之间的合理分工、相互制衡格局,提高了基金运作效率。此外,信保基金拥有3000多家分支机构,形成了庞大的服务网路,覆盖全岛各个市县。

(三)风险共担的银保合作机制。基金不实行全额担保,担保比例平均为80%,这意味着当担保贷款发生代偿时,银行要承担20%的风险损失。这一机制促使商业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提高了担保贷款安全性,台湾信保基金的不良贷款率多年来一直控制在1%左右。信保基金与银行还建立了广泛合作关系。由于银行从信保基金每年获得的理赔金额达到捐助金额的4-5倍,加之不良贷款率低,且只需承担部分风险,因此银行参与信保基金的积极性很高。截至2010年末,共有40多家银行机构与之合作,均可受理信保业务,并向基金捐款。

(四)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台湾不仅通过官网向公众公开信保基金的申请条件、申请手续、合作银行机构、运作模式等,还定期公开信保基金获批企业数量、担保贷款规模、担保资金使用等情况,保证了基金运作和担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化,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外部监督机制。

(五)应时而变的制度创新。信保基金将制度创新作为拓展信保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例如,为减少违约损失,推出“火凤凰”专案,以发放奖励的方式鼓励银行加紧催收已代为清偿的债权;针对中小企业财务报表多有失真的情况,开办信保薪传学院,搭建企业主及企业财务人员交流平台,帮助银行和信保基金及时了解企业偿债能力及运营状况;金融危机中,为配合台湾当局“行政挺银行、银行挺企业、企业挺员工”的“三挺政策”,推出金融创新项目——“千金挺专案”及“促进就业融资保证专案”,提高银行授信意愿,降低担保费率,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三、台湾信保基金的启示与借鉴

大陆于1993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2010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4817家,当年在担保企业35万户,提供贷款担保1.58万亿元,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起步较晚,运作经验不足,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主要表现为:融资担保公司均为商业化运作,缺乏政府主导,呈现小、散、乱局面;银行合作门槛过高,难以建立平等的银保合作和风险共担机制;除再担保外,担保公司需承担100%坏账风险,导致许多担保公司运营困难;担保费率高,介于3.6%-5.6%不等(台湾仅为0.75%-1.5%),加之银行利率,被担保中小企业负担很重;相当一部分担保公司参与民间高利贷,运作不规范。台湾经验可为我们提供有益启示和借鉴。

(一)政府主导,在条件较好的省市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试点。我国目前建立了国家、省、地市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但基本上采用商业化运作,政府对其扶持不够,难以发挥应有功能。应充分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重要性,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建议重新整合现有政策性担保机构,在全国选择若干经济较为发达、民间资本相对充裕、信用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较多的省市进行试点,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及其分支机构。基金应以各级政府出资为主,积极吸纳金融机构资金,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政策性和商业性有机结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新制度。

(二)拓宽资金渠道,建立稳定的资金补充机制。中小企业经营风险高,担保机构仅靠担保收费,容易引发偿付危机。各级政府应将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风险状况及时增资,强化担保机构承保能力。同时应鼓励金融机构、企业和民间投资,构建政府资金为主体,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从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等多渠道实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永续补充。

(三)建立银保合作、风险共担的长效运作机制。台湾银行与信保基金之间的紧密合作机制实际上是一种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这是台湾信保基金成功运作的关键,大陆可予以吸收借鉴。一是鼓励商业银行参与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或机构发起,参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形成银保互利共赢、风险共担协作关系。二是引导银行按照等价有偿原则,与担保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地方政府对于与担保机构有效合作、大幅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银行予以奖励或税收优惠。三是鼓励银行与担保机构合理确定风险分摊比例,强化对不良贷款的追索义务,共同加强对借款企业的信用监督,形成安全有效的“保-贷-还”运行机制。

(四)市场化运作,建立公开透明监督机制。鼓励担保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确保担保机构高效运行。采取公开、透明运作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业务进展情况;建立信息披露机制,要求担保机构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财务经营状况,定期向监管部门、银行和社会公众公布对外担保总额,确保担保责任控制在有效担保能力之内。

(五)加强制度创新,提升担保能力。担保机构应针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中小企业需要,不断创新服务。譬如开发出农业贷款担保、创业贷款担保、科技开发贷款担保、技术改造贷款担保等项目,切实服务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目前有机构针对我国产业集群效应日益凸显,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上下游企业群成长较快的特点,积极开展产业链金融,很好地解决了单个企业融资难问题,其做法值得借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