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断奶”成为合格市场主体
- 时间:2012-07-11
国企“断奶”成为合格市场主体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中国经济10年闯10关⑩)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07月11日 第02版)
控制规模更大竞争能力更强 应更着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主持人:本报记者 罗兰
嘉宾:金 碚(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工业所所长)
徐洪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
巫永平(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的一场深刻变革。从1978年起,改革由浅入深,从放权让利、承包制,进入转换经营机制、制度创新。特别是近10年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方式逐渐完善,资本市场改革进入新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深化。经过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如今,国企已脱胎换骨,其规模不断壮大,效益持续增长,逐步从亏损企业成长为驰骋海内外的现代大公司。国企改革近10年究竟取得哪些成绩?还有什么问题需解决?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经济学者。
必须接受双重绩效评价
问:这10多年间,国企改革的重点是什么,取得了哪些成绩?
徐洪才: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成功进行了股份制和公司化改革,通过海外上市、回归国内A股市场以及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现在已经成为公司治理规范的上市公司。国有资本控制规模更大了,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国企已经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经济主体。
金碚:现在,在经营和投资决策以及收入分配决策上,中国国有企业已经是全世界国有企业中自主权最大的国有企业了。中国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商业化以及利润最大化,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当基本实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一次定位目标后,必须向第二次定位目标推进。世界各国国有企业都必须接受双重绩效评价:第一,作为企业,要评价其经营效率的高低,是亏损还是盈利,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等。第二,作为特殊企业,必须评价其是否体现了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整体利益要求。
主导地位有利维护经济安全
问:现在,国企在有关国计民生等产业中占有主导地位,有人说现在是“国进民退”,提出应限制国企发展,您对此怎么看?
徐洪才:保障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是由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维护国企主导地位,有利于保障国民经济免受外部冲击,也有利于维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安全,这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尤为重要。当然,在很多竞争性领域,国企大可不必“攻城掠地”、维持垄断地位,而是逐渐地战略性退出,让民间资本充分发挥作用,这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活力。
金碚:对国有企业的评价,“是否有助于改善市场运行秩序和产业组织结构”是重要标准之一。目前,从统计数据上看,难以提供“国进民退”的确切证据。但民营企业感觉经营环境越来越不利。总之,国有企业自己做大做强了,当然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还要对其它企业的发展环境,为整个国家产业的健康、有序的运行和发展发挥职能和承担责任。
要“兼善甚至专善天下”
问:目前国企改革的难点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
徐洪才:难点在于公司治理不规范,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内部控制不严、创新动力不足、经济效益不高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等方面。特别是内部员工福利普遍偏高,经营者行为短期化,不舍得研发投入,因此缺乏发展后劲。一些国企利用自身垄断地位,对民间资本发展形成一定程度挤压;加之,现金分红制度不完善,老百姓未能分享国企发展成果。
金碚:尽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确实取得了不容怀疑的成就,但是,人民和社会仍然有不满意之处。而且,这种不满意并不能仅仅通过国有企业再做得更大更强、赚更多的钱而消除,原因就在于,大家并不仅仅满足于国有企业的“独善其身”,而且要求国企必须更多地“兼善天下”,甚至必须是“专善天下”。
建立合理收入分配格局
问:国企在海外进行的投资、并购等经营活动经常遭到质疑,它们被外方认为是具有政治色彩的非市场化的经济实体,对这种现象您怎么看?
巫永平: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首先,外方确实担心来源于国有企业后面的政府背景。这种背景被认为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其次,我国国有企业的这种背景,更多情况下被相关国家的政治势力和竞争对手作为借口服务于国内政治竞争。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这个问题会变得更加突出。
问:央企垄断的问题一直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由其引发的收入分配不公质疑也越来越多,您认为这一问题应如何解决?
巫永平:央企垄断带来的不公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结果的不公平,这表现在收入分配上。另一个是机会的不公平,这表现在资源分配上。
徐洪才:第一,国有资本应专注于国家经济安全,提供非营利性公共产品,在竞争性领域战略性退出,不要“与民争利”;第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企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经理人市场,国企员工竞争上岗。第三,提高国企经营信息透明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金碚:在下一阶段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采取积极有效方式,建立既体现效率也体现公平的合理收入分配格局,并以此作为全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标杆和国家扭转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调节杠杆,这是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必须承担的重大历史责任。

